近日,巴中市南江法院調解了一起原配起訴第三者的婚內財產贈與糾紛案,確認張某與第三者嚴某之間的贈與行為無效,切實維護了合法婚姻關系,弘揚了優(yōu)良家風。
原告王某與張某系夫妻關系,兩人于2005年登記結婚,2017年5月,張某與第三者嚴某經(jīng)打牌相識,并逐漸發(fā)展為婚外情關系,2017年6月至2020年6月期間,張某在王某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嚴某來往,并通過微信紅包及微信轉賬等方式向嚴某贈與財產共計3萬余元,王某知曉此事后,訴至南江法院要求確認張某與嚴某之間的贈與行為無效,并請求返還全部財物。
審理中,承辦法官結合情理和法理充分釋法明理,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讓當事人嚴某明白張某在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與其發(fā)展婚外情,并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自己的行為不僅違背了夫妻忠誠義務,侵犯了妻子王某的財產權利,也明顯違背公序良俗,應屬無效,故嚴某應返還張某贈與的財產。最終,嚴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,與王某達成一致調解意見,并當庭返還部分受贈財物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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